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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 经常居住地
经常居住地
和户籍所在地不一致如何认定
答:
民事相关权利的认定:以人身侵权赔偿为例,一般情况下,这类侵权案件,以侵权行为地的赔偿标准为准,但如果
经常居住地
的赔偿标准,高于侵权行为所在地的,则可以经常居住地的标准来计算赔偿标准。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
经常居住地
是什么意思?与户口所在地有区别吗?
答:
户籍所在地是农村的居民,待遇截然不同,比如有的农民被征收土地,每年有相关的补贴享受或者购买社保待遇,而常住户口的人并不想用这样优惠的待遇。【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的解释》第4条规定,公民的
经常居住地
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民事诉讼法
管辖的规定
答:
经常居住地
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经常居住地
的认定
答:
经常居住地
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的解释》第四条 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被告住所地和
经常居住地
不一致,怎么管辖
答:
法律分析:欠钱不还怎么办可以在外地起诉,只要债务人是外地的即可。可以向欠债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提起
诉讼
,如果欠债人住所地与
经常居住地
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法院起诉,应递交起诉状和有关的证据材料例如借款合同、借条、汇款记录等等,并按照被告人数递交起诉状副本和证据副本。经...
借贷双方,可以在原告
经常居住地
起诉吗
答:
是可以选择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
经常居住地
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
如何认定
经常居住地
的管辖问题
答:
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
经常居住地
。但住医院治病的除外。 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至迁入另一地之前,无经常居住地的, 仍以其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的解释》第四条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经常居住地
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几年以上的地方但什么什...
答:
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作为其生活中心的,为
经常居住地
。但公务、劳务派遣、就医等情形除外。 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至迁入另一地之前,无经常居住地的, 仍以其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
民事诉讼法
住所地
答:
5、公民的
经常居住地
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6、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依照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规定确定管辖;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7、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
经常居住地
是指什么
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公民的
经常居住地
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务、劳务派遣、就医等情形除外。 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至迁入另一地之前,无经常居住地则以其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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